当前位置: 海绵 >> 海绵市场 >> 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在行动老旧小区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的要求,今年在部分老旧小区改造开展海绵城市试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75号)等政策文件,市住建局与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明建〔〕8号),就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旨在解决小区面临的雨污混接、雨水积水等问题,促进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功能、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宜居程度。二是提出“四同步”要求,要求建设单位依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技术导则进行海绵城市设计。海绵城市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三是明确养护主体,明确市区范围内海绵城市设施移交时应明确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单位,一般由各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单位应依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规程、技术导则进行维护管理。四是首次提供指引,在前期实践基础上,此次同步印发了《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的设计指引》,详细从竖向设计、铺装设计、生物滞留设施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海绵城市建设旨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将以老旧小区改造融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明确要求,落实落细要求,发挥工匠精神,精准改造提升,切实打造一座有温度的城市。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