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海绵 >> 海绵介绍 >> 东疆保税港区建立海绵城市建设过程管理工作
按照《市建委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通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中应加强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工作。海绵城市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为确保东疆保税港区建设项目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做好海绵城市项目立项、图纸审查、施工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由规建局牵头制定了东疆保税港区海绵城市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将海绵城市建设过程管理划分四个阶段,即规划方案阶段、施工图审查阶段、施工管理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1规划方案阶段
建设单位应梳理汇总所有海绵方案专项资料并上报,包括土地出让条件及其他规划批复文件中设计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的文件、雨水市政接口条件、海绵城市设计方案及相关设计文件,规建局会同相关技术单位查阅后出具审查意见。
2施工图审查阶段
建设单位应依据《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天津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等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进行海绵城市设计,设计深度应达到施工要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前,由规建局会同相关技术单位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天津市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进行审查。
3施工管理阶段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建局,规建局会同相关技术单位现场对建设项目施工是否落实海绵城市设计标准规范及要求进行过程检查及指导。对施工不到位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现场检查意见进行整改。
图1项目施工过程现场检查指导
4竣工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通知规建局,规建局会同相关技术单位对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检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竣工验收合格后,形成《天津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验收报告》并完成备案。
图2项目竣工验收现场检查
东疆保税港区海绵城市建设过程管理工作流程参照新区相关工作要求,同时吸取了其他区域的先进建设管理经验,形成了符合东疆实际情况的海绵城市过程管理资料清单及设施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目前已在多个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中先行实施,下一步还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加以完善,并逐步推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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